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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解答

常見問題解答:

 

◎哪些人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?如果我被勞保局納保,可以申請放棄加保嗎?又如果我沒被勞保局納保,可以申請自願加保嗎?

答:

依照國民年金法第6條及第7條的規定,年滿25歲、未滿65歲,在國內設有戶籍,且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、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的國民,在沒有參加勞保、農保、公教保或軍保的期間,都應該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。

國民年金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,由勞保局每月比對戶政及相關社會保險資料後,主動將符合資格者納保,不符合資格者退保。也就是說,符合國民年金納(退)保資格的人,勞保局就必須依法強制納(退)保,恕無法依個人意願選擇自願加保或放棄加保。

◎我現在還是學生,為什麼也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?

答:

只要是年滿25歲、未滿65歲,符合國民年金納保資格的國民,都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,不會因為還是學生就被排除納保。您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如果依規定繳納保險費,就可以享有國民年金的各項給付保障。

◎我有在工作而且也有參加勞保,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嗎?

答:

有在工作而且參加勞保的人,在勞保加保期間不需要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,但是如果勞保有中斷的情形(例如:尋職待業、轉換工作等),勞保局會主動將他勞保中斷的期間納入國民年金保險,等到之後再參加勞保時,勞保局會再主動將他的國民年金保險退保。

◎我現在沒有工作,也沒參加勞保,暫時沒有打算要申請勞保老年給付,是否需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?

答:

1.在您還沒有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前,只要是還沒滿65歲、沒有參加勞保的期間,就應該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。勞保局會在比對資料後,主動將您納入國民年金保險,之後如果您再找到工作並且參加勞保,勞保局會再主動將您退出國民年金保險。

2.您曾經參加過國民年金保險,並且依規定繳納保險費所累計的年資,不論長短,勞保局都會記錄起來,等到您年滿65歲時,可以向勞保局申請按月領取國保的老年年金給付,勞保局會按照您累計的保險年資計算給付金額。

◎我領了勞保老年給付後,是否還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?如果可以,那我之後再受僱工作並參加勞保的職災保險,會影響我的國民年金加保資格嗎?

答:

1.9811日勞保年金制度實施之前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勞工,不管所領取的老年給付年資有幾年或領取金額多少,只要還不滿65歲,都要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。

2.如果是在9811日勞保年金制度實施以後一次領取勞保老年給付(沒有領軍保退伍給付及公教保養老給付),而且領取老年給付的年資未達15年,或領取金額未達50萬元的人,在還沒滿65歲前,也要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。

3.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人,都不能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。

4.只參加勞保職災保險,並不影響國民年金加保資格。也就是說,您是否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,仍須依前述第1~3點有關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時間點、年資及金額等判斷。

◎外籍配偶或大陸配偶是否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?

答:

外籍配偶或大陸配偶原則上不能參加國民年金保險,但是如果已經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,在國內設有戶籍,那就如同本國國民一樣,只要符合國民年金加保規定,就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。

◎我有時候參加勞保,有時候參加國保,國保年資要如何計算? 我可以把兩種年資加在一起累計嗎?

答:

1.您在有工作的期間,應該要參加勞保累積勞保年資,而在沒有勞保的期間,則要參加國保累積國保的年資,兩種年資勞保局會分開各自計算,等到您老年退休時,兩種年資都可以分別申請給付。

2.由於勞保和國保是不同的保險體系,財務也互相獨立,所以勞保年資和國保年資無法加在一起累計,只能各別計算後分開請領給付。

◎女性被保險人懷孕後因故離職退出勞保後分娩,可否請領生育給付?

答:

依照98125日修正施行之勞保條例第20條第2項之規定,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,且符合生育給付請領資格,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,得請領生育給付。惟如被保險人同時符合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請領資格,則僅得就勞保生育給付與國保生育給付擇一請領(國民年金法於10071日修正施行增列生育給付)。

◎先生有勞保太太無勞保,可否請領生育給付?

答:

8431日全民健保實施後,分娩費改由健保局以醫療給付方式給付,只有女性被保險人得請領生育給付,男性被保險人不得請領。

◎老年年金給付的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各如何?

答:

1.請領資格:被保險人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,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。

  (1)年滿60歲,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,並辦理離職退保者。

     請領年齡逐步提高:自98年勞保年金施行之日起,第10年(即民國107年)提高

     1歲為61歲),其後每2年提高1歲,至65歲為止(即民國115年)。

     請領年齡因不同年齡層增長變化,不同年次的法定請領年齡亦不同(如下表)。

     

46()以前

47

48

49

50

51()以後

法定請領年齡

60

61

62

63

64

65

 

  (2)擔任具有危險、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,年滿55歲,並辦理離職

     退保者,不適用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5(請領年齡逐步提高)及第58條之2(

     延及減給)規定。

 

2.給付標準:依下列2種方式擇優發給。

  (1) 平均月投保薪資×年資×0.775+3,000元。

  (2) 平均月投保薪資×年資×1.55%

  ※「平均月投保薪資」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。

  ※減給老年年金:未達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而提前請領者,以5年為限,每提前1

    按給付金額減給4%,最多提前5年減給20%

  ※展延老年年金: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請領年齡而延後請領者,每延後1年按給付金額增

    4%,最多增給20%。

 

 

◎老年一次金給付的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各如何?

答:

1.請領資格:年滿60歲,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,並辦理離職退保者。(請領年齡逐步提高,同第1題表)

2.給付標準: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,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。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,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;未滿30日者,以1個月計算。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,最多以5年計。

※「平均月投保薪資」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。

◎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各如何?

答:

1.請領資格:被保險人於9811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,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,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:

(1)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,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。

(2)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。

(3)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。

(4)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,年滿50歲退職者。

(5)擔任具有危險、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,年滿55歲退職者。

(6)轉投軍人保險、公教人員保險,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。

2.給付標準:

(1)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,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;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,超過部分,每滿1年發給2個月,最高以45個月為限。被保險人逾60歲繼續工作者,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,最多以5年計,合併60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,最高以50個月為限。

(2)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,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;未滿30日者,以1個月計算。

※「平均月投保薪資」按退保當月起前3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。

◎我已經離職退保多年,如果在65歲要申請老年給付,請問還要經過投保單位蓋章嗎?

答:

如果您已經離職退保很多年,並且已經符合老年給付條件,將來要申請老年給付的時候,可以免經投保單位蓋章證明。

◎如果提前請領老年年金,領了一段時間又找到工作,可以反悔不領嗎?

答:

不可以,依照規定,老年給付經本局核付後,不得變更。但是如果再受僱從事工作,可以參加職業災害保險。

◎我在工會(漁會)加保時曾欠繳保險費或滯納金,會有什麼影響?

答:

您欠繳保險費時,會由工、漁會先行催繳,如果仍未繳納,工、漁會就會向勞保局列報您的欠費資料,勞保局除了會暫行拒絕給付外,還會加徵滯納金,日後您要領取勞保給付時,還是需要繳清欠費才可請領。另外勞保局還會寄發限期繳納通知,如果再不繳納,就會被移送行政執行。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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